组织21人偷越国(边)境!海南7人被判刑,偷越国边境罪典型案例
2022年3月,由被告人何某宁介绍购买船只渠道,涉案人员符某洋(另案处理)支付购买船只钱款,2人合谋偷渡他人从海南至柬埔寨。何某宁先找来被告人李某文,由李某文拉拢被告人王某入伙。王某作为船长招募了被告人王某民、陈某牌,李某文又招募了被告人符某伟、王某开船。
2022年5月至7月期间,符某洋陆续向何某宁银行卡转账近百万元,该笔款项用于支付运送偷渡人员的各种开支及组织参与偷渡人员的何某宁等7人报酬。
临高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宁等7人共同运送21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其行为妨害了我国(边)境管理制度,7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综合检方指控,临高法院决定:
以相同罪名判处符某伟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以相同罪名分别判处王某、王某民、陈某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
各被告退缴款项及随案移送的手机等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二审法院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陈某牌犯罪事实及证明该事实的证据与原判决依据一致。原判认定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上诉人陈某牌的上诉理由不成立,予以驳回。
(记者:林文泉)
3、对印关系绝不只是解决边界问题,更重要的是从哲学角度的战略问题,对印战争